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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第六制药厂
原料药精烘包车间迁建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号公告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现将本项目环评报告工作内容向社会各界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苏州第六制药厂(简称六药厂)是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分支机构,位于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西街64号,现有职工450人,占地面积65000㎡,拥有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原料药生产等车间。
    六药厂制剂车间于2007年在吴中经济开发区东吴南路2号新厂区实施搬迁改造,2009年底建成投产。六药厂的原料药精烘包车间系化工项目,根据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的产业规划,原料药精烘包车间应在开发区的化工园区内选址建设,经集团领导与政府有关部门协商一致,原料药精烘包车间新址位于河东工业园六丰路。原料药车间将依托化工园区的公辅工程,生产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低能耗、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品种。淘汰100吨/年污染大的阿米卡星产品。
    迁建项目将新建一座符合国家GMP标准的精烘包车间,车间内设有原料药生产线。同时新建动力站、厂内污水站、排水管网并建事故废水池。

(2)环评报告书结论
1.1 符合产业政策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十一、医药9.新型药物制剂技术开发与应用。
    2、本项目属于《国务院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5年修订)鼓励投资产业目录三、制造业(十一)医药制造业1. 新型化合物药物或活性成份药物的生产(包括原料药和制剂)。
    3、原料药生产属于《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六、医药 9.新型药物制剂技术开发与应用。
    4、对照《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工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苏府〔2007〕110号),本次迁建符合“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强化技术优势和产业链整体优势,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构筑产业整体竞争优势”的精神。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1.2 符合发展规划和环境规划
    本项目位于吴中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内,开发区化工园区产业定位为发展精细化工和生物医药业,本项目符合苏州市和吴中区的相关产业规划的要求。
    吴中经济开发区具备完善的环保基础设施,园区提供蒸汽,污水集中处理,集中排放,符合相关的环保规划。

1.3 符合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要求
    本项目采用国内成熟的生产技术、引进先进的设备建设符合国家GMP标准的精烘包车间。
    本项目工艺先进、控制技术安全可靠、采用多种节能降耗技术、污染物排放量少,建设项目总体清洁生产水平达国内先进水平。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溶剂委托吴县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根据各类废溶剂所含主要物质的不同,分别提纯再利用。
    迁建项目采取“循环利用、节约用水”原则,增加公用工程中循环水用量,使水重复利用率高达63.9%。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要求。

1.4 实现达标排放
    建设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纯水站排水。企业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三级标准,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河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京杭运河。
    建设项目所需蒸汽由吴中经济开发区江远热电有限公司提供,不建锅炉,迁建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厂界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50m。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通风风机、空压机、循环水泵、冷却塔、中央空调等,噪声声级在80-90dB(A)之间。业主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充分利用建筑物隔声和屏蔽噪声的能力,风机、循环水泵进行减震处理,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要求。
    建设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废溶剂、废活性炭委托吴县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空原料桶由供货方回收再利用,全部固废妥善处置不外排。
    综上可知,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1.5 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总量控制分析表明,本项目实施后,通过认真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贯彻“以新带老”、“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污染预防”的原则,可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1.6 地区环境质量不变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和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迁建项目建成后不会改变本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

1.7 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
    (1)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很满意的5人占9%,较满意的52人占86%,不满意的3人占5%。
    (2)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了解程度知道一点的33人占55%。很清楚的21人占35%,不了解得6人占10%。
    (3)公众对该项目建成后认为对环境质量造成影响较大2人占4%,一般的45人占75%,较小的13人占21%。
    (4)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坚决支持的25人,占总人数的42%,有条件赞成的12人占20%,无所谓的23人占38%,无人反对。
    有条件赞成的条件为希望环保部门在对该项目的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环保法和有关环保的法规、标准。
    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归纳起来为:被调查者中大多数人对建设项目持支持和赞成态度。说明周围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很强,不仅依法办事,且对建设项目给予大力支持。被调查者要求建设项目加大对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的治理力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最大限度地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群众要求施工过程中应有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注意防止粉尘、垃圾和噪声污染,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希望环保部门在对该项目的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环保法和有关环保的法规、标准。

1.8 风险评价
    本项目使用的物料部分属于易燃物质,在储存区、生产区储存量超出临界量,因此生产厂区属于重大风险源。
    本项目主要事故为易燃原料(甲苯、丙酮)泄露后遇明火燃烧或污水处理站发生故障使废水直排。发生事故,根据应急预案采取合理的应急措施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不会对园区外敏感点造成影响。

1.9 总结论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1.10 要求与建议
    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务必认真落实本项目的各项治理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定有效的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到人,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使污染物排放量达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公司应十分重视引进和建立先进的环保管理模式,完善管理机制,强化企业职工自身的环保意识。
    建议建设单位在车间道路两侧种植一些吸噪性强的高大乔木和灌木树,既可绿化环境,提高环境质量,同时亦可降低噪声对厂界外的影响。
    建设项目应加强环境管理、安全管理,杜绝废水、废气事故性非正常排放情况的发生。

(3)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苏州市吴中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吴振邦;
    电话:0512-65685512; 手机:13771887083
    传真:0512-65287881; E-mail:szwzb@sina.com
    地址:苏州市东吴南路2号; 邮政编码:215168;

(4)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5-83707357; 传真:025-83312941,
    Email:Liubihu@sina.com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175号;邮政编码:210013;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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